2017/09/22

106學年度院櫃配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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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
本學年度院櫃配用方式及相關作業流程請參考附件「106學年度院櫃配用公告」。
請特別注意:雙主修、輔系之大學部學生;科法所一、二年級研究生,不得參與分配。本學年度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亦不得參與。
整個流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第二階段進行抽籤作業,第三階段現場登記櫃位並繳費。欲申請使用院櫃者,請先至系辦場地組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取得抽籤資格之同學,將於現場登記日前取得一抽籤序號。於現場登記當日,其得依序選擇登記任一閒置之櫃位,直至完全無櫃位為止。
於第一階段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欲申請使用院櫃者,請於925(一)上午10點至929(五)下午1,攜帶欲申請者之學生證實體正本至霖澤館六樓系辦公室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為確保其他同學之權益,逾時即不予受理。系辦公室將於103(二)公布取得抽籤資格之名單。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106學年度院櫃配用公告」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置物櫃使用及管理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院櫃相關的時間規定,感謝同學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