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資訊-碩士班

壹、 甄試入學


一、 報考資格

須同時具備以下二項資格: 
1. 法律學系(含法學系、司法系、財經法律系、政治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或其他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雙主修或輔系法律學系者。 
2. 具實任資格之現職法官或檢察官、服務滿5年以上之律師、服務滿5年以上之九職等以上公務員。服役年資不得計入工作年資,年資之計算至108年9月15日為止

二、各組名額與科目

招生組別

甲組(基礎法學)

乙組(公法學)

丙組(民事法學)

丁組(刑事法學)

名額

1

1

1

1

報名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考試科目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招生組別

戊組(財稅法學)

己組(經濟法學)

庚組(國際法學)

辛組(商事法學)

名額

1

1

1

1

報名繳交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1. 個人資料表
  2. 服務年資證明書
  3. 學位證書
  4. 歷年成績單
  5. 自傳
  6. 研究計畫書
  7. 工作成果
  8.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考試科目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審查

10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筆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口試

0%

法律學系碩士班甄試個人資料表(下載)
個人資料表範例(下載)

貳、一般入學

一、 報考資格

1.法律學系(含法學系、司法系、財經法律系、政治法律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者。
2.其他學系畢業得有學士學位並雙主修或輔系法律學系者,或修得其他規定第二點所列課程達24學分以上並可提供成績單憑核者。

二、各組名額與科目

 詳細內容見本校研教組:http://www.aca.ntu.edu.tw/w/aca/LocalAdmissionClass_21072014071675661

(教務處→招生專區→碩士班→一般考試)

參、大陸地區招生

一、必繳資料

1.個人資料表(個人資料表填妥後於簡章規定期限內,以附加檔案方式(Microsoft Word),E-mail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檔案以1頁A4為限)

2.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免交)

4.就學計畫書(含動機、學習或研究計畫、專長及興趣、生涯規劃、自我能力評估等,至多10頁)

5.簡要自傳(1000字以內)

6.推薦函(2封)

二、選繳資料(無則免繳)

1.外語能力檢定證明(英文、德文、日文、法文均可)

2.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證明文件(至多5件,合計不超過10頁)

大陸地區碩士班招生個人資料表 ODT檔 / WORD檔

※每年度可能有些許變更,詳情請上http://www.aca.ntu.edu.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