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4

106-2學期研究桌喪失使用資格名單、清空公告及登記通知

各位同學好:

院辦公室已於222(四)取得本學期之「畢業、休學、退學、出國交換名單」,據以製作「106-2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名單」,並已由同學進行疑義更正與確認,請詳見附檔。

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請至遲於39(五)下午3點前清空研究桌,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提醒同學,若清空期限屆至,而研究桌尚有未清空之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本學期欲申請配用研究桌之碩士生請於226(一)上午10點至31(四)下午1,攜帶學生證正本至霖澤館六樓院辦公室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

  • 不論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理登記者,皆須出示「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為確保同學權益,逾時即不予受理。
  • 資格限制
    1. 本學期研究桌配用程序,限法律學系博士班、碩士班、科法所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未於106-1學期獲配研究桌者。
    2. 本學期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不得參與。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