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0

105-2學期閒置研究桌配用公告暨管理辦法

各位同學好:

本學期閒置研究桌配用方式及相關作業流程以網站公告為準,另檢附「105-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供參。

院辦公室將於217(五)取得本學期之「畢業、休學、退學、出國交換名單」,凡姓名有在該名單上之研究生,將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同日並將公告該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名單,對該名單有疑義者,請於220(一)上午10點至221(二)下午1點前告知院辦公室。

本學期研究桌配用程序,限法律學系博士班、碩士班、科法所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未於105-1學期獲配研究桌者始得參與。本學期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不得參與。

有需要申請使用研究桌之同學,請依公告所載方式至院辦公室辦理。

博士班現場登記時間:2/22(三)上午10點至2/24(五)下午1點。

碩士班登記抽籤資格:2/22(三)上午10點至2/23(四)下午1點。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105-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及「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配用相關的時間規定,感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