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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4

(更正-徵人啟事)105-1學期法律學院辦公室研究生兼任助理徵聘公告

105-1學期法律學院辦公室研究生兼任助理徵聘公告】 
 
院辦公室誠徵勞雇型兼任行政助理,協助處理院系所國際交流行政事務。
 
◎經費來源及助理類型:學務處研究生獎勵金-勞雇型兼任助理
 
◎申請資格:本院法律學系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以及科法所在學生。
 
具備條件及限制
一、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            除具備英文能力,有其他語言能力者優先考慮。
三、            能獨立作業、認真負責、樂於學習、具備積極主動之服務熱忱。
四、            各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其主管單位中任職。
五、            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
六、            兼任研發處研究助理、教務處教學助理或校內其他單位工作者,亦可申請。
七、            已擔任其他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或行政助理工作者,不得申請。
 
◎聘僱期間
聘僱起至2017131日止學期末考評優良者下學期得優先續聘。
 
◎工作地點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及臨時指定場所
 
◎工作時間
錄取後依雙方協商排定之班表上班,於平日上班時間排定每週三個班次(12小時)
上午班為9001300、下午班為13001700
 
◎薪資
按月計酬,每月給付薪資新台幣一萬一千元(含勞健保相關自付額)
 
◎申請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正面影本乙份。
(三)教務處核發之歷年成績單影本乙份。
(四)各語文檢定證書或其他語言表現證明影本。
◎申請方式:
請填寫「研究生助理應徵申請表」,於2016107(星期五)12:00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二擇一)申請。以書面申請者,請將申請表送交霖澤館六樓辦公室王鳳羽助教處。以電子郵件申請者,請寄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主旨註明:「應徵105-1辦公室助理」。
 
審查方式:
本次徵選審查作業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始能參加面試;未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恕不通知及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