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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1

【105-1學期法律學院辦公室研究生兼任助理徵聘公告】

院辦公室誠徵勞雇型兼任行政助理,協助處理院系所行政事務。經費來源及助理類型:學務處研究生獎勵金-勞雇型兼任助理申請資格:本院法律學系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以及科法所在學生。
具備條件及限制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二、能獨立作業、認真負責、樂於學習、具備積極主動之服務熱忱。
三、各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其主管單位中任職。
四、違反校規受記小過以上處分(處分確定之次月起未滿一年)者,不得申請。
五、兼任研發處研究助理、教務處教學助理或校內其他單位工作者,亦可申請。
六、已擔任其他研究生獎勵金教學助理或行政助理工作者,不得申請。
聘僱期間201681日起至2017131日止。學期末考評優良者下學期得優先續聘。
工作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國立臺灣大學校園)及臨時指定場所工作時間錄取後依雙方協商排定之班表上班,於平日上班時間排定每週三個班次(12小時)
上午班為9001300、下午班為13001700薪資按月計酬,每月給付薪資新台幣一萬一千元(含勞健保相關自付額)
申請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表乙份。
(二)學生證正面影本乙份。
(三)教務處核發之歷年成績單影本乙份。
(四)語文檢定證書或其他特殊表現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申請方式:請填寫「研究生助理應徵申請表」,於201678(星期五)前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二擇一)申請。以書面申請者,請將申請表送交霖澤館六樓辦公室曹瑮軒助教處。
以電子郵件申請者,請寄至: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主旨註明:「應徵105-1辦公室助理」。
審查方式:本次徵選審查作業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第二階段為面試。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始能參加面試;未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臺大法律學院敬啟 2016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