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臺大博士生【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勤學博士生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112學年度臺大博士生【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勤學博士生獎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 法規:國立臺灣大學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 申請資格
- 本校博士班新生:112學年度(含112年2月辦理提早註冊及112年8月辦理註冊者)入學就讀之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級新生(含逕博)且為本地生之同學(國際學位生請洽國際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 國際生受領臺灣獎學金。
-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經查資料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撤銷其獲獎資格,已領取之獎學金應予繳回,並依情節追究相關責任。
- 本校博士班新生:112學年度(含112年2月辦理提早註冊及112年8月辦理註冊者)入學就讀之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級新生(含逕博)且為本地生之同學(國際學位生請洽國際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 本獎學金核給金額、年限:
-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新臺幣肆萬元,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至多獎勵四年;於四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 勤學博士生獎學金:每月頒予獲獎學生獎學金新臺幣貳萬元,獎勵期間自入學當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至多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 續領資格
- 續領舊生:本獎學金獲獎學生於每學年結束前一個月,須提出該學年度之學習成績、學術成果、作品產出或參與國際化活動等之完整報告,送交所屬學院、系、所、學位學程進行評量及審核下一學年度之續領資格。
- 獲獎學生休學期間不得受領本獎學金。
- 本獎學金獲獎學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其受領本獎學金之資格,且不再恢復:
- 申請休學超過半年。
- 退學或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
-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入或轉回碩士班就讀。
- 發表之國內外期刊論文或報告,經認定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
- 違反校內章則遭受懲處。
- 經申請單位或本校相關會議議決不再給予獎勵。
- 獎勵名額及分配方式如下:
-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 各年度獎勵名額由下列項目組成:
- 國科會名額:由國科會核定。(112年度58名)
- 本校名額:由本校核定。(112年度11名)
- 各年度獎勵名額分配方式:
- 國際博士新生:由國際事務處依國際博士新生錄取人數占全校博士新生人數比例分配名額。
- 博士新生:各年度獎勵總名額扣除前次國際博士新生名額後,剩餘名額由教務處下列項目所得比例加總後,按比例分配,以考量各領域及各學院錄取名額間之平衡,並以各學院至少一名獲獎為原則:
- 博士新生錄取人數占全校博士新生錄取人數之比例。
- 近三年國科會核定研究計畫經費占全校近三年國科會核定研究計畫經費之比例,其中人文社會領域經費乘以二點五倍計算。前段國科會核定研究計畫經費,依計畫主持人所屬學院認定之。
- 各年度獎勵名額由下列項目組成:
- 勤學博士生獎學金:
- 各年度獎勵名額由本校核定。(112年度57名)
- 各年度獎勵名額分配方式:
- 國際博士新生:由國際事務處依國際博士新生錄取人數占全校博士新生人數比例分配名額。
- 博士新生:各年度獎勵名額扣除前次國際博士新生名額後,剩餘名額依各學院博士新生錄取人數占全校博士新生錄取人數比例分配名額,並以各學院至少一名獲獎為原則。
- 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 系所申請:收件時間即日起至7/3(一)中午12:00止,申請表須親簽並繳交紙本至法律學院霖澤館六樓辦公室吳姿穎助教,其餘資料請交電子檔(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可兩種獎學金皆申請,最終擇一錄取。
繳交文件
- 法律學院申請表紙本 (如附件)
- 各獎學金申請表紙本(如附件)
- 大學及碩士班歷年成績單
- 近五年內提出之碩士論文或其他已發表之代表著作,並附論文摘要
- 其他已發表之參考著作,繳交著作目錄,及至多三件著作
-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至多三件
- 語言能力證明 (選繳)
本院111學年度畢業撥穗典禮
本院於5/27日下午,在國際會議廳舉辦111學年度法律學院畢業典禮。
或許是遭逢疫情,彼此更珍惜相聚的機會,本次畢業典禮,共有超過230位同學報名參加。王皇玉院長、吳從周副院長、黃詩淳副院長及6位師長也來到現場,給予畢業生們支持。此外,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教授等5位師長,也應邀提前錄製祝福影片,以不同的方式參與本次的活動。
典禮開始後的致詞環節,王皇玉院長表示,她難得地準備了講稿。院長向著台下的畢業生們分享自己的人生故事。院長說,她也曾是考試失意人,希望同學不要害怕挫折,且勉勵大家在徬徨時記得肯定自己,然後堅持下去。之後,院長也為本屆畢業生獻唱一首「當我們一起走過」,現場歡聲雷動。
本屆的畢業生致詞代表分別為法研所商法組孔祥翎、科法所李育誠、法學組李奕璇、司法組顧庭弘、財法組林奕辰。他們談到學校生活的多采多姿,談到對於改變的想像,鼓舞本屆畢業生去完成造福更多生命的事業,令人感動。
致詞結束後,畢業生代表們從院長手中接過畢業證書,接著在教授們的祝賀下,輪流進行撥穗。一次次的快門聲,為畢業生和家長們留下永恆感動。
撥穗結束後,畢業生們往中間聚攏,隨著司儀的倒數向上拋擲學士帽,象徵著本次法律學院畢業典禮的圓滿結束。
祝福全體畢業生,畢業快樂!
國立臺灣大學法務處徵研究助理1名
國立臺灣大學法務處徵研究助理1名
一、應徵條件:
本校法律研究所在學研究生(碩博士班皆可)
二、工作內容:
1.校內法規修訂之檢核。
2.其他相關事項。
三、工作地點:原則於臺灣大學法務處(禮賢樓4樓405室),可視狀況遠距作業
四、聘用時間:112年6月下旬起聘
五、待遇:按時計酬,每小時240元,每月工時約30-50小時。
六、應徵方式:
1.歡迎有意應徵者備妥:
(1)個人簡歷(含自傳)。
(2)大學期間成績單。
2.以上資料請以電子檔方式於112年6月10日前寄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張意芸小姐或以紙本親送法務處(禮賢樓4樓405室),信件主旨請載明「應徵研究助理」。
本處將先書面審核並通知適合人選面試,如未通過書面審核不另通知。
112年度法律學系博士班入學口試名單及考生個別口試時間公告
112年度法律學系博士班入學口試名單及考生個別口試時間公告
- 口試日期:112年05月24日(三)
- 報到地點:霖澤館7樓第一會議室
- 口試地點:霖澤館7樓1701、1702、1709教室
- 注意事項:
- 口試當天請衡量時間,切勿遲到,並請於個人口試時間前15分鐘辦理報到,超過個人口試時間則取消口試資格。
- 甲組考生請攜帶身份證件、准考證明書及外國語文能力測驗證明正本供查驗。乙組考生請攜帶身份證件及准考證明書。
- 錄取參加口試資格及其他事項請參見簡章,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詢問。承辦人員:吳姿穎助教,(02)3366-8912。
112學年度博士班入學口試名單
甲組
准考證號碼 |
姓名 |
A011001 |
廖○○ |
A011002 |
廖○○ |
A011003 |
陳○○ |
A011004 |
顏○○ |
A011005 |
王○○ |
A011008 |
吳○○ |
A011009 |
許○○ |
乙組
准考證號碼 |
姓名 |
A021004 |
姜○○ |
*名單依照准考證號碼排列
112學年度博士班入學考生個別口試時間及地點
准考證號碼 |
姓名 |
口試時間 |
口試地點 |
報到地點 |
A011002 |
廖○○ |
13:00-13:15 |
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 1701教室 |
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 第一會議室 |
A011003 |
陳○○ |
13:16-13:31 |
||
A011008 |
吳○○ |
13:32-13:47 |
||
A011001 |
廖○○ |
13:00-13:15 |
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 1702教室 |
|
A011004 |
顏○○ |
13:16-13:31 |
||
A021004 |
姜○○ |
13:32-13:47 |
||
A011005 |
王○○ |
13:15-13:30 |
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 1709教室 |
|
A011009 |
許○○ |
13:31-13:46 |
法律系辦公室 敬啟
【演講/Speech Information】3/24 法政思想專題演講 – 儒家憲政主義:尊嚴、權利及民主 Confucian Constitutionalism: Dignity, Right, and Democracy
【亞堅會及臺大法律學院專題講座】3/22 『構築堅韌之島:困境中選擇台灣的未來』專題講座 “Difficult Choices: Building Taiwan’s Resilience for an Uncertain Future”
111-2 學期法律學院 NTU Law Review 英文潤稿助理徵聘公告
【專題演講】3/16 法人制裁與刑事法遵之發展趨勢—以美國法為中心
2023年傑賽普模擬法庭辯論賽,本院學生代表隊榮獲臺灣區冠軍,將代表台灣前往美國參與國際賽!
113學年度起本系碩士班丁組(刑法組)入學考試加考「刑事制裁與刑事政策」
公告
自下次碩士班入學考試(亦即於民國113年2月舉行之碩士班入學考試)開始,碩士班丁組(刑法組)入學考試加考「刑事制裁與刑事政策」一科目,並該科加權計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