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開放申請
110-2學期「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說明
一、為增進本校經濟弱勢學生獨立自主精神,擴充生活學習領域,並培養臺大人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以厚植畢業後就業能力,依據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設置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
二、學習時間:自111年2月至111年6月為止;應屆畢業生者,至畢業月份為止。
三、資格:
學生曾受小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本助學金,已銷過者除外。
申請本助學金之學生,應具有下列條件,並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送法律學院辦公室並經審核通過者,始得受領:
(一)本國籍學生或僑生。
(二)非在職生。
(三)本籍生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但符合以下特殊情況,得提出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1.家庭遭逢變故或有親人重病,影響家庭收入。
2.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請提出書面說明,並附相關學生證件影本為附件。
3.單親家庭。
4.學生本人學費及生活費來源主要係貸款。
5.經學習單位晤談,認定確有經濟困難。
* 若申請同學已持有政府單位所發給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即可免附父、母、本人暨配偶最近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清單。
(四)僑生由學務處僑生及陸生輔導組認定。
(五)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或GPA1.70以上,請出具成績單影本。
四、名額與助學金額:四名,每人每月六千元 (自正式錄取起算)
五、服務學習內容:
每人每週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30小時之服務學習。學期初至臺灣大學服務學習知識講堂參與課程http://ctld.ntu.edu.tw/digital/service/,學期末撰寫心得報告並進行期末考核。
六、申請期限:
開放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月8日(五)下午3時止。未額滿再開放第二梯次。
七、申請流程:
請上myNTU「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系統」登錄基本資料,並於111年1月8日(五)下午3時前備妥以下資料,繳交至辦公室吳瑞玲小姐處或於時限內以電子檔傳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並請自行確認承辦人已於時限內收到相關資料)。
1. 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
2. 符合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居留證正反面影本、最近一年度(本學期為109年)父、母及本人綜合所得稅各類資料清單、3個月內戶籍謄本(學生/配偶與父、母不同戶籍者須分檢附)以利檢覈,倘父或母不在世或已離異,則請檢附在世者或監護人即可。
3. 學生證正面影本
4. 本人之郵局、玉山銀行、華南銀行(擇一)存摺影本
5. 前一學期(即110-1)成績單影本,若成績單尚未公布,可先繳109-2學期之成績單(一年級同學可先免附成績單),錄取後均須依規定補繳110-1學期成績單影本,若未達標,則取消錄取資格
待本院書面審查並考量需求度及配合度等各項因素後,再另行通知是否面試及後續處理程序,請接獲通知者務必依據規定及時間辦理相關事宜。相關資訊及表單下載請參閱以下網址:
(一) 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設置要點」、服務學習活動申請表、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書、活動記錄表: https://advisory.ntu.edu.tw ﹝生輔組網頁-助學措施-生活學習助學金﹞
(二)「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advisory.ntu.edu.tw﹝生輔組網頁-學生專用服務﹞
(三) 本校「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管理系統」: https://host.cc.ntu.edu.tw/internMng/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委員名單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公告
主 旨:公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第十任院長遴選委員會委員名單
依 據: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遴選辦法
公告事項:
有關本院第十任院長遴選委員會「院內委員」及「院外委員」選舉結果,依遴選辦法規定已正式成立遴選委員會,13位委員名單依姓名筆劃排序如下:
王泰升委員、汪信君委員、林子儀委員、邵慶平委員、柯格鐘委員、孫迺翊委員、莊世同委員、許政賢委員、陳自強委員、陳昭如委員、曾宛如委員、黃詩淳委員、蔡明誠委員
法律學院 敬啟 110年12月30日
線上研討會 Digital Trade in the Post-COVID World Online Conference
【實習】2022年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海外實習申請(12/6開始,截止日12/30中午)
2022年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海外實習申請說明
徵選美國矽谷與上海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之實習生名額各一名,每位獎學金為新台幣25萬元並於明年2022年暑假實習。
申請資格
ü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研究生 (不含休學生)
繳交文件
- 申請表 (如附件)
- 大學部及研究所修課成績單 (及本學期修課清單)
- 大學部畢業名次證明書及研究所歷年各學期名次證明書
- 語言能力證明 (選繳)
- 其他有利於申請之文件
(請依照順序排列,已訂書針裝訂左上角)
繳交期限及方式
- 110年12月6日至12月30日(四)中午12:00前
- 繳交至法律學院霖澤館六樓辦公室4號櫃台 吳姿穎助教收,並另將申請文件電子檔寄至助教E-mail: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請自行確認助教已於時限內收到紙本及電子檔申請資料。
招募WTO中心兼任助理四名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
WTO中心兼任助理招募公告
說明:
一、臺大法律學院「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Asian Center for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以下簡稱本中心)主要工作如下:
- 出版Asian Journal of WTO &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AJWH)及Contemporary Asia Arbitration Journal(CAAJ)兩份英文法律期刊。其中AJWH收錄為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期刊;CAAJ收錄為ESCI(新興資源引文索引資料庫,Emerging Sources Citation Index)。
- 辦理研討會、專題演講或座談會。
- 接待國內外訪賓。
- 承接相關研究計畫。
二、招募對象
具相當英文能力、團隊合作能力佳者。
三、薪資
編輯期間8000元/月,另視工作內容給薪。
四、工作內容
(一) 擔任期刊編輯。表現優良者,有機會擔任主編。
(二) 支援本中心有關各項活動
(三) 其他交辦事項。
五、聯絡方式
有意申請者請提供(1)履歷表與(2)自傳各乙份(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學經歷、自傳內容應包含相關資歷及參加動機等資料),載明姓名、系所級、學號、聯絡方式等,於2021年12月10日前以email寄至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李小姐)。書面資料審查後,本中心將於12月中旬通知合適人員進行面談。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詢問。歡迎至本中心網頁瀏覽http://www.ntu.law.acwh.tw/
2022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海外實習暨職涯發展說明會
2022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海外實習暨職涯發展說明會
日期:11/30(二)
時間:12:30-14:00
地點:霖澤館三樓1301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epMa7BSBycLkio8eA
時間
12:20-12:30
學生報到
12:30-12:40 開場致詞
陳聰富院長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世杰
12:40-12:50 眾達贊助台大法學院獎學金暨海外實習計畫說明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陳泰明
12:50-13:00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與台北分所介紹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 林雋
13:00-13:20 海外實習經驗及法律實務工作分享
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 吳貞儀律師
13:20-13:40 海外實習經驗分享
臺大法學院學生蔡宗霖
13:40-14:00 Q&A
※演講請全程配戴口罩!人數上限120人!
本院學生代表隊榮獲第12屆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冠軍
由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與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合作舉辦的第12屆校際國際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IHL)模擬法庭競賽,本院的學生代表隊(辯士:法學三陳思諭、財法二陳盈文,研究員:司法二郭書瑄)勇奪全國冠軍!她們將將代表臺灣參加預定於明年春季由ICRC主辦的第21屆亞太區校際IHL模擬法庭競賽,與來自亞太區各國代表隊的頂尖高手切磋交流。
除了恭喜上述三位認真努力的同學外,要特別感謝去年的辯士及研究員同學主動擔任學生教練,將經驗傳承下來,他們是:科法所四年級張芝祥、法學五(雙修經濟)的彭軍維、以及法研所國際法二邱紹群等三位去年的代表隊同學。
https://www.redcross.org.tw/home.jsp?pageno=201205070020&acttype=view&dataserno=202111210001
WTO中心入選WTO Chairs Programmes
Open Registration: The 7th Asia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Network (AIELN) conference
2021年 思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公告
2021年 思鴻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公告
臺大法律學院畢業生赴美國五所頂尖大學法學系博士班就讀
為培育臺大法律學院學生之國際觀以及研究水準,思鴻教育基金會擬設置本獎學金,補助臺大法律學院之畢業生申請至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紐約大學、芝加哥大學以及史丹福大學五所頂尖大學(以下簡稱五所頂尖大學)之法律學系博士班就讀之學費、學生醫療保險費與生活費。(詳細內容見附件)
※擬申請博士班者於取得法律碩士班許可時,即可申請本獎學金。
壹、獎助項目
提供博士班就讀之獎學金。每年獎助一名學生赴美國五所頂尖大學之法律學系博士班(可包含進入博士班之前一年法律碩士學位LLM)就讀,獎助內容如下:
(一)每月生活費1,800美金。
(二)學費與學生醫療保險費:為保有學籍所必須繳納之學費與學生醫療保險費,經基金會認可後,直接匯款到學校之帳戶,學生醫療保險費以每年美金4,000為上限。獎學金支付依本辦法第捌條辦理。
(三)獎學金獎助對象為博士班(可包含進入博士班之前法律碩士學位LLM)學制。獎學金支領期限提供博士課程(可包含一年法律碩士LLM)共2年,並不得申請延長獎學金之支領期限。
貳、申請人資格
(一)申請人須為中華民國居民/公民,年齡在31歲以內。
(二)申請人須為臺大法律學院之畢業生或應屆畢業生。
(三)赴美之際,務必取得「留學」簽證。
(四)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資格或無兵役義務。
(五)須獲得美國五所頂尖大學之法律學系博士班(可包含法律碩士LLM)之入學許可。
(六)獲此獎助者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政府機關、國內外學校相同性質之獎助學金。
(七)積極進取、品德兼優,富有國際觀。
(八)申請人必須了解本基金會之宗旨並且積極提升本國之國際形象。
參、申請資料
下列資料依序排列,一式一份如附件。
(一)申請表(附件)
(二)歷年中文(或英文)成績單
(三)個人履歷:包括自我介紹、學經歷、個人傑出表現、得獎紀錄、論文發表次數及題目等,格式不拘,一律以中文撰寫,以A4大小繕打,兩面為限。
(四)中華民國之護照及身分證影本。
(五)美國五所頂尖大學之法律學系博士班(可包含法律碩士LLM)之入學許可
(六)讀書計畫:一律以中文撰寫。內容應就赴美國五所頂尖大學法律學系就讀博士班研擬具體研修計畫,包括研究目標、計畫內容、未來展望,3000字左右,以A4大小繕打。
(七)臺大或美國五所頂尖大學教授或雇主之推薦信二封:推薦信請用有學校或有公司抬頭的信紙,中文推薦信具名給「思鴻教育基金會」,英文推薦信具名給「Think Global Education Trust」,推薦人須在推薦信末附上親筆簽名及簽署日期。
(八)切結書(附件)
(九)赴美學生簽證(取得後交付影本)
肆、申請流程
(一)申請開始日期:2021年11月1日
(二)申請截止日期:2022年1月21日下午17:00截止
(三)請於申請期限內,將上述申請文件寄或親送至臺大法律學院。
收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霖澤館6樓
收件者: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辦公室 碩博士助教收
(四)合格通知:思鴻教育基金會信託受託人(Trustee)會發出合格通知書給臺大法律學院通知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