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law

admin law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4

培訓學院

法律學院承接政府機關之相關計劃,設有「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等培訓機構。

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是由法律學院科法所承接經濟部智慧局的計畫辦公室。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智慧財產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為加強培育跨領域智慧財產專業人才,以建構優質的創新研發環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94年起推動「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委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執行,並成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ining Academy,簡稱TIPA)」,透過全省加盟培訓單位,培訓智慧財產專業人才,以提供充沛的專業人力,蓄積我國產業創新能量,提升國家競爭力。

   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      http://www.tipa.org.tw
   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aining Academy 
    指導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執行單位: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Tel:02-2364-3055   Fax:02-2364-4250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4

研究中心

為促進多元學術發展,法律學院成立後,陸續設立功能性研究中心,範圍涵蓋諸多法領域,本院透過研究中心的力量,致力於發展各項學術活動。不但經常舉辦各類法律議題的研討會,各研究中心更常邀請國內外著名學者來院演講,以增廣師生的國際視野。本院各研究中心已然樹立一定聲譽,成功達成作為本院資源與人力的後盾及對外交流、對內研究的目的,並扮演政府智庫及法律顧問的角色。

  

法律學院「亞洲WTO暨國際衛生法與政策研究中心」(Asian Center for WTO &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簡稱ACWH或本中心)由本院兼任教授羅昌發教授(現任司法院大法官)創設於2003年。ACWH旨在於建立國際經濟法(例如WTO、國際投資、國際仲裁等)及國際衛生法(例如WHO國際衛生條例與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研究者互動的學術平台。並且,藉由各項研究活動,訓練學生參與國際事務的能力。經常參與本中心學術活動的學者,多來自國內各校;包括中研院法律所、中研院歐美所、政治大學、交通大學、臺北大學、臺北醫學大學等。本中心每年辦理數場國際研討會,並經常邀請國外學者演講、講學、訪問,進行學術交流。本中心出版兩份英文期刊Asian Journal of WTO and International Health Law and Policy(簡稱AJWH)以及Contemporary Asia Arbitration Journal(簡稱CAA Journal)。兩者均為半年刊,且均在國際上獲得相當肯定(前者於2008年已經納入SSCI名單)。本中心於2010年開始出版英文系列叢書及中文系列叢書,領域涵蓋國際貿易、衛生、仲裁、金融等議題。本中心亦積極訓練學生參與國際事務,例如,由學生負責英文期刊編輯、協助辦理國際研討會、實際參與觀察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參與WTO模擬法庭辯論賽、國際仲裁模擬法庭辯論賽等。本院學生曾於2008年及2011年兩次獲得WTO模擬法庭辯論賽世界賽的第二名,並多次獲得亞洲賽第一名等佳績。

法學是具有多種研究典範的科學。完整的法學研究,不可能僅止於法釋義學,各種泛稱為基礎法學的研究途徑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法的理念存在於該具體的社會生活之中,基於此觀點,我們提出以「法律與社會」作為籌設此一研究中心的基本構想。本中心之籌設目的,除了致力提昇各種基礎法學研究的水準外,更重要的是希望促成法釋義學研究與其他各種法學研究途徑,乃至於其他學科之系統性合作對話。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科技、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簡稱科倫中心,(Center for Law, Technology and Ethics, CLTE),原名「生物醫學法律研究室」,1999年7月1日起,改組為「科技與法律研究中心」,並於2004年3月更名為「科技、倫理與法律研究中心」。

  本中心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座談會等活動,邀請司法院大法官、智財法院法官、律師、專利師或專利代理人等實務界人士,與學者進行交流對談;透過實務與國內外學界之相互激盪,提供我國生物技術與智慧財產權法領域完善的參考基礎與制度規劃;同時,中心亦舉辦智慧財產法論壇,提供研究生相互切磋、交流之機會。近年來,本中心針對當前我國與國際智慧財產議題舉辦過數場研討會,會中除探討上開實體法問題外,尚包括上開權利在申請或訴訟審理流程遭遇到的程序法問題,全面地看待法律或制度適用之困境,使問題之思考與可能的解決之道愈臻完整。

 在今日社會益發自由、開放之際,臺灣社會對於人權的認知仍十分薄弱,在學術研究的領域中,對於人權議題的探索也相對貧乏,即便是與人權議題有著高度相關的法學領域,在其研究與教學上,對於人權議題的關注也相當不足,有鑑於此,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於2004年9月時成立「人權研究中心」,後更名為「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

 本中心之設立宗旨為「提升並強化人權法學暨人權學術之研究及教學」、「建構臺灣人權研究之合作平臺」,以及「形塑臺灣人權文化之學術支柱」;具體工作目標則包括有:「為臺灣人權研究奠定必要之學術基礎」、「致力於建構臺灣的新人權憲章(New Bill of Rights For Taiwan)」,以及「以學術單位之立場,就相關人權議題進行討論」。

 金融法專題研究案研究目標在於提升我國金融法之研究水準,並就如何健全我國金融市場與制度等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為實現此目標,本研究借著加強國際學術交流、進行跨領域研究、從事比較法制研究、提升國內金融法律水準等方式,奠定研究基礎。

 本中心的研究從數個面向加以思考國內法制的新方向,第一,從金融產業區分,劃分為銀行、證券、期貨、保險等四個橫切面加以分析。第二,從市場管制面向及交易面向加以分析。第三,從國際宏觀角度出發,並加入討論因應大陸新興市場。

 環境永續的概念自1980年提出後,已成為各國發展的重要政策指標,國際間也有越來越多的公約與跨國合作是直接針對環境永續的理念來努力。這意味著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不再僅是科技問題,而必須從政策與發展面來著手。全球各國的法學院也正視此一趨勢,紛紛於法學院內設置專門的環境法研究中心,針對各國國內、區域性以及全球性的環境政策與法律進行研究。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基於國際趨勢與對臺灣的關心,在2009年的世界環境日(6月5日)正式成立「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我們的目標是成為研究與行動的連結平台,範圍涵蓋了國內與國際面向、研究與參與面向,主要任務有四大項: 1. 建立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資訊平台;2. 研議與推動環境立法;3. 國際參與以及國際合作;4. 環境法學教育與NGO結盟。

 歐洲聯盟(EU)迄今已有二十七個會員國,涵蓋歐洲重要國家,在國際活動與組織展現積極的行動力,目前已是世界上最具鉅大影響力的組織體之一。臺大法律學院聘用留歐歸國之法律人才,在質量與數量上在國內皆名列前矛。因此本院對於歐洲法律的研究基礎完整且全面,容易掌握其發展方向,不論是持續性的法學基礎研究,抑或對於當前法律的應用研究,皆具有優勢地位。2009年5月22日,歐洲聯盟已在臺灣正式設立「臺灣歐洲聯盟中心」,足見其對亞洲國家之重視。本中心期望作為臺大法律學院對於歐洲法律研究平台,更可藉以合作促進台歐間學術與各項實質交流。

 本中心係針對歐盟法律的基礎與應用之論述平台,期能以此為基礎,進一步成為重要的研究基地。本中心之成員以留歐並具法律背景為主,益以留學美日等其它國家及本國之法律人才,透過法律研究,針對不同問題,提出長期性、有效的解決方案,並對外與國內外歐盟中心進行交流。

 法制之重大變革,無非面對時代挑戰所為之回應。新的時代,面對嶄新課題,全新的挑戰。但社會法治國家須有能力面對新的挑戰。今日我們站在歷史上轉捩點有三:一為歷年穩健政策下財政盈餘,一度累積為世界最多外匯存底債權國,數年間已急速轉換為債務纏身的債務國;其次,從一心一德全民追求經濟成長的現代化過程,過渡到社會急遽分配不均、自然環境惡化,待重建再塑化社會正義的艱苦歷程;從戰後人口潮轉眼間形成世界上人口負成長最快速,少子化老齡社會迫在眼前困境。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有鑑於時代危機風起雲湧,有必要結合法律與相關科際研究者,共同從財政收支兩方面,建構一套適合國情、符合民眾需求之現代財稅法制。具體而言,須在市場經濟機能下藉由民生福利國家之財稅手段,與社會福利給付,例如社會政策之租稅特別負擔、全民健康保險等,相互結合作用,追求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與個人實質自由之實現。並營造團結互助之社會群體意識,與自然和諧生存環境。

 我國係繼受法國家,無論係傳統法律領域或新興的規範與法律議題,透過與其他國家之法律制度的比較,可以更深入瞭解法律制度與異同以及應用到相似的問題的差異。本中心主任目前擔任「國際比較法學會」(IACL)台灣分會召集人,首要任務為協調國內學者參與該會之年會,本中心目標在促進對外國法制的瞭解,期望能累積學術能量,進一步拓展比較法之跨國研究。

deg

數位化時代的到來讓資訊科技的應用不斷擴大,在創造無限可能的同時,卻也使得原有的法律規範受到數位化、科技化的洗禮與衝擊,以至於許多新興科技領域缺乏法律規範的指引。數位法律研究中心便於此背景下而設立。本中心希望透過集結民、刑、公、商事與基礎法學五大領域之成員,聚焦於「金融、商務」與「醫療、防疫」的數位轉型,望將此二領域所可能面臨之新興挑戰,進行整合與跨域研究,企盼數位轉型時代到來時,本中心得以提供法律規範之研究意見,或具體提供法案建議.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4

學科中心

法律學院設有「公法學中心」、「基礎法學中心」、「民事法學中心」、「刑事法學中心」、「商事法學中心」五個常設學科中心,負責各組課程協調等行政事項。


  

本院公法學中心成立於2000年11月1日,初期以提升我國公法學之研究及促進學界與實務界之交流作為設立目的。惟爲因應國際化的潮流,近年來亦不斷鼓勵中心的教授們舉辦國際性研討會與演講。中心每年均不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發表學術報告,促進學術交流。此外,本中心每年12月主辦「行政法實務理論學術研討會」,以大法官解釋及行政法院判決為討論對象,廣邀實務界人士參加,促進行政法實務界與學術界之思辯與交流。自2012年6月起,每兩年舉行翁岳生教授公法學研討會;自2014年6月起,預定每4年舉行美國最高法院重要判決研討會。希望透過這類經常性學術研討會,促進國內公法學的研究。


  基礎法學研究中心成立於2006年9月,負責基礎法學相關的研討會事務以及負責聯絡組內事務。每年度舉辦基法復活節和基法論壇等研討會以提供對基礎法學有興趣之同學發表平台,並和相關性質組織合作各項活動,以建立一個良好的研究環境與學術社群為首要目標。其中基法復活節歷史悠久,透過研究生們的公開發表論文以及研討會上師生共同的批判,提升基礎法學研究之水準。


  民事法學中心自2000年11月1日開始正式運作,後於2006年4月11日改制為「民商事法學中心」。再自99學年起,分為民事法學中心與商事法學中心。

 本中心成立之使命與目的,係為營造更為優良的學術環境與品質更好的學術活動,提升整體學術風氣並帶動民事法學之發展與進步。為達成此一使命與目的,本中心除定期舉辦裁判研究會外,並不定期舉辦各種研討會,從事民事法學交流,以提高民事法教學品質、學術研究水準及發揮法學研究對實務發展之影響力;此外,更調整大學部民事法課程,以提昇大學部學習效果。

 改制之後中心走向除依循已有之規模與運作方式外,更加積極舉辦學術研討會,盼能更為卓越,希冀能在合乎組織規範之前提下,發揮最大之功效!


 本中心之成立目的,旨在促進「刑事法學」之發展與提倡本院刑事法之研究,以期成為國內刑事法學門接軌國際的瞭望窗台。基於以上之理念,本中心持續戮力之方向包括:一、學術交流平台:專門負責本院刑事法相關學術活動之籌備與規劃,除固定舉辦由在學研究生發表論文之「刑事法學研究論壇」外,不定期與國內外各學術、實務或研究單位共同舉辦各類大型研討會,並廣邀國內外知名刑事法學者蒞臨本院演講。二、多元對話下的刑事法學:因應科際整合法學之蓬發,適時調整大學部及碩博士班之課程規劃,渠引其他學門的思維,以期拓闊學生的法學視野,並有效提升學習效果。三、院內師生情誼聯繫:舉辦刑事法學組師生間交流活動,促進師生互動關係。


  商事法學中心之前身原為民商事法學中心之一部分。99學年度第1學期,有鑒於商事法不僅早已成為獨立學門,且領域日漸廣闊。經民商事法學中心開會決議並經院務會議決議通過,將商事法自民商事法學中心獨立出來,並吸收既有之財經法學中心,而成立商事法學中心。

 商事法學中心延續原先民商事法學中心有關商法之研究與教學任務,並持續推動商法之國際學術交流及國內法律與實務之研究。關注當前國際商事法學最新趨勢並充實商事法學的教學內容,以提昇學生對於商事法學之學習熱忱。商事法學中心近年來努力推動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修法建議,並提供完整修正建議予行政機關參考。未來將持續參與各種商事法規之研擬、制定及修法。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4

院區地圖

 

map.jpg

map01.jpg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3

院史與展望

沿革與院史

法律學院原為法學院下之法律學系,經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十五日舉行之八十四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第一次延會決議通過升格為院,並經教育部同意自八十七學年度起,將原法學院分設為「社會科學院」及「法律學院」。但因院址未確定的關係,至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兩院始正式分立。 法律學院原為本校前身「台北帝國大學」下「文政學部」之「政學科」。二次大戰後,本校改稱「國立台灣大學」,而文政學部亦分立改設為「文學院」、「法學院」,法律學系與政治、經濟等學系同隸於「法學院」之下。法律學系原不分組,民國四十二年因受司法行政部之委託,加設「法律專修科」。二年後,併入法律系為「司法組」;而改稱原法律學系為「法學組」。其後分組對外招生,兩組課程重點內容略有差異,司法組增授審檢實務科目,而法學組則加開英美法之課程。民國七十九年,復為適應快速之社會變遷與財經需求、培育專業人才,又增設財經法學組。是法律學系目前共設有法學、司法、財經法學三組。

民國四十四年,本校奉准增設法科研究所碩士班,分為公法組與經濟理論組,次年改設法律學、政治學、經濟學三研究所。為強化法律學研究所之教學、專精學術領域之研究,於民國五十九年在碩士班下分設基礎法學、公法與民刑事法等三組,七十九年再將原民刑事法組劃分為刑事法與民商事法二組;嗣後,為因應國家經濟發展與社會變遷,並於九十二年起再增設財稅法組與經濟法組二組。博士班則成立於民國六十年,於民國六十三年起正式招生。

民國四十九年台灣大學夜間部創立之初即設有法律學系,爾後民國五十六年,夜間部改行新制,法律學系亦加入招生,附設夜間部,修業年限為五年,修滿部定學分後亦授予法學士學位。民國八十一年夏,為配合教育部之政策,再將原僅屬推廣教育性質之夜間部併入日夜兩部制之第二部。民國八十六年,再改為「進修教育學士班」,現改稱「進修學士班」。 民國八十八年八月法律學院正式成立,除原有系所外,並積極推動科際整合法學教育,奉准於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新設「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並正式招生。

院史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1928~2000)--台大法學教育的回顧

序言

第一章 法學教育建置沿革

第二章 課程與教學

第三章 教師群的組成及其活動

第四章 學生組成及其學習生涯

第五章 對台灣社會的貢獻

大事紀

**以上所載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係由本院王泰升教授撰寫,業於2002年6月出版 ,如需引用,敬請註明

現況與展望

在研究方面,法律學院將以各個研究中心凝聚院內教師專長,鼓勵以跨領域方式,發展具有前瞻性的議題,並舉辦大型的學術發表會。以使「台灣法學領航者」的自我期許,能透過這些研究成果來展現。

同時積極推動國際學術交流。建院後已與德國漢堡大學、日本名古屋大學及北海道大學簽約,加強雙方學術交流。尤希望藉此將台灣法治經驗,帶入國際學術界,使台大法律學院成為國際級法學研究重鎮。建院後亦曾與美國The Mansfield Center for Pacific Affairs合辦The Rule of Law in Taiwan研討會,類似的國際研討會正規劃中,未來將陸續舉辦。

在教學方面,新設的科際整合法律研究所將開辦學士後法學教育。以台大法律學院多元的師資,優異的教學內涵,此新設研究所盛況可期。且對於這批兼具法學以外專長的法律專業人員,不僅期待其成為律師司法官等實務人才,更期待有些能成為學術研究工作者,為台灣法學界注入新的活力。至於八個研究中心,若能累積相當的學術成果,將來可轉型為從事教學的研究所。

調整本系既有教學目標及教學方法,也是未來工作重點。向來的分科教學固然內容紮實,但真正要解決實例時,須具備全方位的學科能力,尤其是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結合,故課程設計宜反映此需求。此外,教學內容上宜兼顧或整合歐陸法系及英美法系。研究所教學則應強化論文發表機制,並鼓勵師生間透過學術討論會,為知識上及情感上的交流。

在與畢業校友的連繫方面,仍將充分發揮台大法學基金會的功能。除希望校友能為籌建新院舍一事,共襄盛舉,踴躍捐助,以達校方所要求的自備款;亦構思應如何回饋校友厚愛,不論是溫馨的聯誼,或法學新知的提供,均是努力方向。

本院以邁向頂尖大學計畫之經費,針對學術提升(教學品質、學術研究)及國際交流兩大方向,規劃可行方案,本院已成立國際交流中心專職負責對外聯繫部分,而學術領域方面亦持續拓展研究及教學之多元性,加強本院師生在國內的研究質量,並提升在國際上的學術聲望,以實現本院「接軌國際,在地生根;華人標竿,師資全球」之願景。為達成目標,本院立基於以往優質之教學成果與豐富的國際交流經驗,於既有的基礎上,全方位提升教學與研究之質與量,並積極的建立跨國界、跨學術平台,希冀與國際接軌,放眼亞洲。

一、學術領域全面提升計畫

1. 計畫書 
   105年度計畫書
   104年度計畫書
   103年度計畫書
   102年度計畫

2. 成果報告書 
   104年度成果報告書
   103年度成果報告書
   102年度成果報告書

二、國際化

1. 計畫書 
    104年度計畫書
    103年度計畫書

2. 成果報告書 
    103年度成果報告書
    102年度成果報告書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2

院長的話

法律教育是一條漫長的路,期待我們的學生不僅能向下扎根、登高望遠,
在追求公平正義的同時,也做個有溫度、具人文關懷的人。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2

高教深耕

本院高教深耕計畫目標如下:

1.專業課程英語化: 以英語開設常態性專業法律課程為目標,並採取校內教師、國際學者依領域別開設專業課程,提升學生專業能力為策略,重點作法包括規劃基礎、模組、高階專業法律課程,引導學生循序漸進學習。此外,邀請國際學者及本校標竿學校(京都大學、UCLA)教授來院擔任客座教授,以主題方式,開設短期密集全英語之專業法律課程。

 2.開設雙聯學位: 以提昇同學國際競爭力為目標,並採取學分減免、學費折扣、異地學習為策略,重點包括與現有日本東北大學、九州大學、德國波鴻大學等9校持續雙聯學位計畫,並擴展進行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大學及德國漢堡大學等校雙聯學位計畫。

 3.國際學術交流及合作計畫:以深化與標竿學校(京都大學、UCLA)及姐妹校的實質學術交流為目標,並採取深入且長期合作為策略,重點作法以舉辦校際聯合學術研討會、工作坊、合撰英文專書等方式。

 4.專業課程精進: 以強化學生順暢接軌法律實務工作為目標,採取轉化法學知識至法律實務運作為策略,重點作法包括開設「實例演習」˴「專題討論」˴「法律實習」、「審判實務與文書寫作」等課程,並強化與法官學院之合作。

 

  計劃書 成果報告書
            110年度 -

110年度成果報告書
(合併111年度計畫書)

            109年度 109年度計劃書

109年度成果報告書
(合併110年度計畫書)

            108年度 108年度計畫書 108年度成果報告書
            107年度 107年度計畫書 107年度成果報告書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2

專業學群認定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業學群證書核發辦法

 編號 項目  檔案下載 
1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業學群證書核發辦法

₪

2 專業學群總表

₪

3  專業學群證書申請表

₪

Monday, 28 November 2022 12:11

法律系學會

台大法律系學會,全名為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學生會,是一個學生自治團體,對外代表全體法律學系大學部學生。本會以為系上同學爭取權益、創造福利、成為系方與學生間溝通的橋樑為目的而設立。每學期皆會舉辦不同的康樂性、學術性活動、比賽,並持續向系方爭取更大的學生福利。系學會分為:活動部、學術部、學權部、秘書部、新聞部以及文宣部,共六個部門,分別執掌不同的行政事務,透過專業分工、團隊合作的方式,達到最佳的效果。

會長:       黃脩閔(法學組二年級)

副會長:    謝宗翰(司法組二年級)

活動部長:簡澤濠(司法組二年級)

學術部長:崔家瑋(財法組二年級)

學權部長:黃郁蘋(財法組二年級)

秘書部長:張岑羽(法學組二年級)

文宣部長:黃崇祐(法學組二年級)

新聞部長:張璿(法學組二年級)

Page 18 of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