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靜宜

何 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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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08 March 2018 00:00

106-2院櫃登記公告

各位同學好:

本院院櫃尚有剩餘櫃位,請有需要的同學即日起攜帶學生證正本及五十元,至霖澤館六樓場地組進行登記。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Thursday, 08 March 2018 00:00

106-2學期研究桌最終分配結果

各位同學好:

附件為「106-2學年度法律學院研究桌座位分配表」,若有問題,再麻煩同學來信告知。

此外,附上「研究室位置分配圖」,供各位同學參考。

  1. 請已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將研究桌清空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清空及繳回鑰匙期限將於39(五)下午3屆至,若屆時研究桌尚有未清空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2. 312(一)上午10開始發放鑰匙,請同學攜帶學生證正本至院辦公室(不論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理領取者,皆須出示「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於登記表格上簽名並領取鑰匙,其後即可開始使用研究室。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因本學院研究桌資源有限,請各位同學務必妥善運用!
依管理辦法第4條第1款,研究桌限本人使用;第5條第1項則明文獲配研究桌者,違反前條規定而情節重大者,自發現時起取消使用權限,且於下一學年亦不得申請分配。

請各位同學特別注意,不要違反上開辦法!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Friday, 02 March 2018 00:00

4月份讀書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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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

附件為「106-2研究桌碩士班抽籤結果」,若有問題,再麻煩同學來信告知。

請同學記得於37(三)下午攜帶學生證正本已填妥之登記表,至霖澤館1301教室辦理登記。

為免影響整體作業效率及同學自身權益,請各位同學務必準時到場辦理。叫號3次仍未到者,一律依遲到方式處理。

另請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 登記表可於37(三)至登記現場索取,或自行列印附件之檔案。
  2. 不論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理登記者,皆須出示「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始能辦理登記。
  3. 辦理研究桌補位現場登記時,若有「遲到」或「資料不齊全」者,將影響登記桌位之順序,相關處理方式,請詳參「106-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106-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及「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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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 附件為「106-2研究桌碩士班取得抽籤資格名單」,請各位同學確認。若對該名單有疑義者,請至遲於3/2(五)下午1點前告知院辦。 院辦公室將於3/2(五),將上述名單依年級分類,以Excel亂數隨機分配而取得一抽籤序號。並將於同日下午5點前公布電腦抽籤結果。 另於3/7(三)下午於霖澤館1301教室辦理研究桌配用現場登記程序。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106-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及「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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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

院辦公室已於222(四)取得本學期之「畢業、休學、退學、出國交換名單」,據以製作「106-2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名單」,並已由同學進行疑義更正與確認,請詳見附檔。

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請至遲於39(五)下午3點前清空研究桌,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提醒同學,若清空期限屆至,而研究桌尚有未清空之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本學期欲申請配用研究桌之碩士生請於226(一)上午10點至31(四)下午1,攜帶學生證正本至霖澤館六樓院辦公室登記,以取得抽籤資格。

  • 不論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理登記者,皆須出示「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為確保同學權益,逾時即不予受理。
  • 資格限制
    1. 本學期研究桌配用程序,限法律學系博士班、碩士班、科法所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未於106-1學期獲配研究桌者。
    2. 本學期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不得參與。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各位同學好: 院辦公室已於2/21(三)取得本學期之「畢業、休學、退學、出國交換名單」,並據以製作「106-2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名單」,請詳見附檔。凡學號有在該名單上之研究生將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對此名單有疑義者,請至遲於公告時起至2/23(五)下午1點前告知院辦公室。 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請至遲於3/9(五)下午3點前清空研究桌,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提醒同學,若清空期限屆至,而研究桌尚有未清空之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各位同學好:

本學期閒置研究桌配用方式及相關作業流程以網站公告為準,另檢附「106-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供參。

  1. 院辦公室將於221(三)取得本學期之「畢業、休學、退學、出國交換名單」,凡學號有在該名單上之研究生將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同日並將公告該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名單,對該名單有疑義者,請於公告時起至223(五)下午1點前告知院辦公室。
  2. 資格限制
  • 本學期研究桌配用程序,限法律學系博士班、碩士班、科法所三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未於106-1學期獲配研究桌者。
  • 本學期將出國交換、休學、參加司法官訓練、參加其他公職人員訓練逾四個月者,不得參與。

有需要申請使用研究桌之同學,請依公告所載方式至院辦公室辦理。

再次提醒同學,請務必詳閱「106-2研究生研究桌配用公告」及「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以免影響自身權益。亦請同學務必注意與研究桌相關的時間規定,謝謝同學的配合。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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