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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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預告

臺大─印大學術論壇:戰爭、軍事與社會

NTU─IU International Workshop: Warfare, Violence and Society

時間:5月14日(三)9:10-17:30

地點:臺大歷史系會議室

與會學者(以姓名筆劃排序):

王飛仙(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布琮任(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國際史系副教授)

伍漢騏(英國樸茨茅斯大學助理教授)

朱先敏(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學者)

吳政緯(日本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博士後研究員)

施厚羽(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夏克勤(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陳韻如(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傅 揚(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曾寶滿(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温若含(美國倫道夫梅肯學院亞洲研究系副教授)

韓承樺(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蘇聖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主辦單位

臺大歷史系、IU GLOBAL

協辦單位

臺大余英時國際漢學研究中心、臺大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BadhkLgCFVUtrPLbA

報名於5月9日下午6點截止。因空間有限,將於5月12日通知是否報名成功。

注意事項:請勿錄影、錄音,或未經授權擅將活動內容及影像公開傳播。

活動預告

臺大─印大學術論壇:戰爭、軍事與社會

NTU─IU International Workshop: Warfare, Violence and Society

時間:5月14日(三)9:10-17:30

地點:臺大歷史系會議室

與會學者(以姓名筆劃排序):

王飛仙(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布琮任(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國際史系副教授)

伍漢騏(英國樸茨茅斯大學助理教授)

朱先敏(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學者)

吳政緯(日本東京大學史料編纂所博士後研究員)

施厚羽(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夏克勤(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歷史系副教授)

陳韻如(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傅 揚(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曾寶滿(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温若含(美國倫道夫梅肯學院亞洲研究系副教授)

韓承樺(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蘇聖雄(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

主辦單位

臺大歷史系、IU GLOBAL

協辦單位

臺大余英時國際漢學研究中心、臺大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

報名連結:https://forms.gle/BadhkLgCFVUtrPLbA

報名於5月9日下午6點截止。因空間有限,將於5月12日通知是否報名成功。

注意事項:請勿錄影、錄音,或未經授權擅將活動內容及影像公開傳播。

週五, 13 十二月 2024 08:19

法律史視角下的社會法研討會

台灣法律史學會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預計於2025年1月4日(六)下午3:30舉行研討會,敬請踴躍參加!

 

 
法律史視角下的社會法研討會暨2024年台灣法律史學會年會
時間:2025年1月4日(六)15:30 - 17:20
地點: 台師大公領系誠大樓十樓教材教具室
主持人:郝鳳鳴教授(實踐大學法學院院長)
報告人:曾維翎律師(義謙法律事務所)、劉晏齊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
 

法社中心與臺大臺灣文學所、臺灣研究中心, 共邀臺灣大學慶明文學講座博士後研究員王品涵,舉辦「偵查為先:日治時期漢文小說中的犯罪與司法敘事」專題講座。敬請各位踴躍參與!

 

講題:偵查為先:日治時期漢文小說中的犯罪與司法敘事
講者:王品涵老師(臺灣大學慶明文學講座博士後研究員)
主持:陳韻如老師(臺大法律系副教授)、張俐璇老師(臺大臺文所副教授)
時間:2024年11月7日(四)14:30-16:30
地點:臺大法學院霖澤館3樓1302教室
主辦單位:臺大臺灣文學所、臺灣研究中心、臺大法社中心

 

「穗積陳重的『法窗夜語』與憲法一詞」演講

報告人:神野潔(東京理科大学教養教育研究院教授)

主持人:王泰升(國立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華語譯者:林政佑(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時間:2024年11月8日(五)15:30-17:2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霖澤館1702室

主辦單位:臺大法律學院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台灣法律史學會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KukHawsz8zAMgysTA

法社中心與臺大臺灣文學所、臺灣研究中心,

共邀雲林科技大學漢學應用研究所柯榮三教授兼所長,舉辦「義賊·烈女·告御狀——臺灣俗文學與民間文學中的「法」及「非法」敘事」專題講座。

敬請各位踴躍參與!

 

講題:義賊·烈女·告御狀——臺灣俗文學與民間文學中的「法」及「非法」敘事
講者:柯榮三老師(雲科大漢學應用研究所教授兼所長)
主持:陳韻如老師(臺大法律系副教授)、張俐璇老師(臺大臺文所副教授)
時間:2024年10月17日(四)14:30-16:30
地點:臺大法學院霖澤館3樓1302教室
主辦單位:臺大臺灣文學所、臺灣研究中心、臺大法社中心
 
週一, 30 九月 2024 16:18

「德語文學與法律」講座

臺大法社中心、臺大臺灣文學所、臺灣研究中心,邀請東吳大學德國文化學系萬壹遵副教授兼系主任,舉行「德語文學與法律」講座。

歡迎同學踴躍前往聆聽!

 
講者:萬壹遵老師(東吳大學德國文化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主持:陳韻如老師(臺大法律系副教授)、張俐璇老師(臺大臺文所副教授)
時間:2024年09月26日(四)16:00-16:50
地點:臺灣文學基地「遇見卡夫卡」特展
主辦單位:臺大臺灣文學所、臺灣研究中心、臺大法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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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德語文學與法律」講座側記

適逢二十世紀最具影響力的德語作家卡夫卡 (Franz Kafka, 1883-1924) 逝世一百週年,捷克文化經濟辦事處、台北歌德學院以及臺灣文學基地,於2024年9月14日到10月13日期間,於臺灣文學基地創作坊舉辦「遇見卡夫卡特展」 (“Kafka in Taiwan”) 。卡夫卡不僅對世界現代文學有著深刻的奠基意義,其作品內在更與社會、政治和法律等主題密切相關,至今仍然閃爍著其豐富意涵,等待更多的閱讀與重新詮釋。本所張俐璇老師聯同臺大法律系陳韻如老師,藉著「法律與文學」課堂機會,帶領同學在2024年9月26日下午,於臺灣文學基地參與演講。是次活動非常榮幸邀請到東吳大學德國文化學系副教授兼主任,亦是本年出版《變形記及其他:卡夫卡中短篇小說選》的譯者萬壹遵老師,為同學們帶來主題為「德語文學與法律」的精彩講座。

「德語文學與法律」的三個觀看方向

   在本場講座的前半部分,萬老師從相對宏觀的脈絡談起,為同學們引入關於「德語文學與法律」這個主題的思考角度。萬老師首先提到,在德語地區的傳統,文學家修讀法律的情形甚為普遍。對貴族階級而言,若不希望從軍,或躋身官場,基本上就只剩從事法律行業一途;而對市民階級而言,修讀法律亦是出人頭地的門徑。因此,許多作家基於家庭期許或社會風氣等因素,而會觸碰甚或置身在法律場域之中;與此同時,在他們的作品當中,故亦可以看到許多跟法律問題息息相關的部分。

   從此前提切入,萬老師提出了「德語文學與法律」的三個觀看方向。第一,是自18世紀以來的「文學人類學」(Literarische Anthropologie) 。從啟蒙時期以後,宗教權威不再是社會價值的決定者,人本意識繼而走向歷史發展的高峰,然而當時的法律運作機制按照萬老師所言,卻並未非常準確地關懷到「人是甚麼?」的問題。因此,在法律相關的處境地下,關於「人是甚麼?」的種種拷問,便自然匯聚於文學家的筆下。第二,「人與法定之法」 (Mensch und das gesetzte Gesetz) 。由於人本意識的興盛,現代社會中的個體自由問題,受到了西方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關注。而這樣的一種個體思想潮流,在萬老師看來,則必然會與具備某種自主邏輯的既定法律,產生互動的張力,而這些張力正正亦多處體現於德語文學的傳統中。第三,「法律超於正義」 (Recht jenseits der Gerechtigkeit) 。在德文中,「das Recht」一詞意義非常複雜,可以同時具備法律、正義、權利等意思。萬老師在此正是企圖詢問,現代社會的法律系統,與正義系統、權利系統之間,是否存在同等,甚或同義的關係?有沒有可能出現符合法律,然而不符合正義的弔詭狀況?萬老師指出,這三個觀看方向,或說三重問題,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都以不同的方式回歸。而以下,他便從更具體的例子出發,向同學們展現他關於「德語文學與法律」命題更深入的心得。

 寫在法的門前,人是甚麼?——以五位作家為例

  第一位是席勒 (Friedrich Schiller, 1759-1805) 。按萬老師理解,席勒在書寫中所面對的最嚴肅問題,即是來自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 哲學人類學的纏繞:人是甚麼?人的尊嚴 (Ehre) 在法的面前,到底又意味甚麼?席勒藉由書寫,對於其時法官只依照律法書,而不就人的心靈進行判決的狀況,展開了深刻的拷問與批判。第二位是克萊斯特(Heinrich von Kleist, 1777-1811) 。萬老師指其以書寫所處理的法律懸難在於,法律判決與正義公道的距離。法如何公道地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犯罪行為,以及法律權力與施法者在位置上的疊合,構成了克萊斯特回到關於「人」本身展開書寫的問題場域。第三位是卡夫卡。萬老師指其書寫的獨特意義在於,犯罪與沒犯罪、正義與不公之間的邊界,在文學敘事中被模糊處理,取而代之被表達的是,在法的門前,人的被動狀態。第四位是施林克 (Bernhard Schlink, 1944-) 。這位作家從業律師身分,藉由更專業的行業知識,嘗試繼續處理前人無法回答的「大哉問」。第五位是席拉赫 (Ferdinand von Schirach, 1946-) 。透過創作各式各樣的參與式劇場,設計觀眾在投票判決劇情走向之際,讓他們反思判決結果的偶然與相對,以及法律與正義、「成為人」與「服從法」之間的張力。

  萬老師的講座終止於兩個延伸問題。第一,屬於人類學(或「人學」)本身的問題:個人在社會中,到底更接近作為「個體」 (individual) 還是「個位」 (person) ?換言之,個人到底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獨立體,還是在各種功能面具拉扯之間,自我閹割的結果?第二,則是關於人與法律的關係:如在德文中,除了上述提到的「das Recht」,更準確指向「法律」一詞的「das Gesetz」,本身就具備定制的意思,那麼,法律的概念到底如何回應「人」概念本身的流動特質?相信經過萬老師在這場精彩演講中,所提供這些聚焦於「德語文學與法律」的觀看方向與延伸問題,不僅能讓同學們對德語文學有更豐富的理解,對法律概念有更深刻的思考,亦有助於我們重新回到臺灣文學與法律的場域,展開更進一步的「在地追問」。

側記撰稿人:勞緯洛(臺大臺文所碩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