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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能君 副教授
王能君副教授畢業於政治大學,赴日本東京大學研究勞動法,取得該校法學博士學位後,2001年起在本院任教,授課科目有勞工法、勞工法專題討論、勞工法專題研究、比較勞動法專題研究、日文法學名著選讀等課程。關心的課題為工作規則法理、勞動契約法理、工作時間法制和不當勞動行為救濟制度。代表著作為『就業規則判例法理之研究(日文)』(2003年)。此外,他與日本學者合著『註釋勞動基準法(上卷、下卷)』(東京大學勞動法研究會編,2003年),與臺灣學者合著『勞動基準法釋義』(2005年)及『公部門勞動關係』(2008年)。參加的學會有臺灣勞動法學會、日本勞動法學會、臺灣法學會、臺灣勞動學會。
蔡英欣 教授
蔡英欣教授為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日本東京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曾任執業律師。研究領域為商事法,其中尤以公司法、海商法、電子支付法、國際商事法以及金融法等為主要研究對象。教授科目有公司法、海商法、企業法制專題研究、電子支付法專題研究、比較海商法專題研究、日文法學名著、商事法等課程。
邵慶平 教授
邵慶平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碩士(LLM)、法學博士(JSD)。
邵教授曾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助教、聯勤司令部軍法處少尉(預官)書記官、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任職本院期間,曾兼任本院企業暨金融法制中心主任、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Law Review主編、本院副院長。
邵教授的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國際商事法,開授課程並包括國際私法、票據及支付工具法、商事法等。近年代表著作包括「實力派股東本位公司法制的實踐、衝突與改革:以股東會決議爭議為中心」(臺灣大學法學論叢)、「投保中心代表訴訟的公益性:檢視、強化與反省」(臺灣大學法學論叢)。曾獲科技部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2011-2013)、國立臺灣大學教學傑出獎(2017)、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2019)。
除教學、研究外,邵教授亦積極投入校內外服務工作。邵教授是2015年公司法增訂「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專節」之倡議者,其所草擬之條文,絕大多數為行政院提出之修法草案所採,並獲立法院通過。於2017年初,邵教授參與本校學術倫理工作小組,研究並起草「國立臺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及「國立臺灣大學學術倫理委員會設置辦法」,經多次會議審查後,此二法規於同年10月經校務會議通過。
林仁光 教授
學歷:林仁光教授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獲得美國波士頓大學國際銀行法法學碩士(LL.M. in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Studies)、美國杜克大學法學碩士(LL.M.)、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S.J.D.)。
經歷: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東吳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重整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訴願會委員;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調處委員;臺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議委員;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台灣法學會理事、財經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商事法委員會主任委員;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公益理事、公益監察人;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委員;臺灣大學法律學院企業暨金融法治中心主任;臺灣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金融法律組組長;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委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國家賠償審議小組委員。林教授主要講授科目包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英美契約法、金融法、比較法、比較企業金融法制專題研究、英文期刊編輯與法律論文寫作。
曾宛如 教授
曾宛如教授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同年通過司法官特考及律師高考並進入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民商法組就讀,取得碩士學位後赴英美深造,於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獲得碩士學位,後取得英國倫敦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主要研究領域為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英國金融服務法規、票據法及國際私法,並發表許多關於上述領域之文章於TSSCI期刊及出版中英文專書及專書論文等。多次獲得臺大優良期刊及傑出專書、教學優良教師、教學傑出教師之獎勵,且為教研績優獎勵人員。曾教授曾擔任臺大法律學院科法所所長、副院長、其後並擔任法律學院院長兼法律系系主任,任內設置多項學生出國交換、實習及留學之獎學金,也設置許多講座教授。曾教授多次參與有關公司法與證券交易法規之政府委託研究計畫;並屢次獲得科計部之學術獎助。在公共服務方面,曾教授除曾擔任臺灣證交所之公益董事外,也擔任金融消費評議委員會委員。
黃銘傑 教授
黃銘傑教授畢業於臺灣大學法律學系,1996年3月取得日本國立一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後,陸續任教於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自2004年8月起任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任教科目包括企業金融法律專題研究、經濟法導論、智慧財產法、公平交易法及法學日文。個人研究興趣包括競爭法、公司治理、企業金融法制、智慧財產法制等課題,曾出版「公開發行公司法制與公司監控─法律與經濟之交錯」(2001)、「公平交易法之理論與實際─不同意見書」(2002)、「公司法制之挑戰與興革」(2006)、「新版 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法之交會─相生與相剋之間」(2009)、「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法制之落實與革新」(2011)、「智慧財產法之理論與實務─不同意見書」(2013)、「股東會之戰國時代-合縱連橫下股東會法制應有自處之道」(與曾宛如教授合著)(2015)等專書。最近研究重點集中於公司治理之現代化、金融機構利益衝突及優勢地位濫用議題、資訊及生物科技時代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法之互動關係、智慧財產融資及證券化等課題。」
陳自強 教授
陳自強教授於本校法律系及法律研究所畢業後,赴德留學於1992年取得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陳教授專長在於民事財產法及商事契約,講授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法、票據法、歐洲契約法及服務契約法專題研究等科目。
王文宇 教授
王教授為法律學院專任教授,並兼任本院企業暨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及本校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曾擔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在職期間代表參加OECD。 學經歷為: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士。曾任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客座副教授、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並曾受邀於香港城市大學、新加坡大學法學院等講授財經法課程。進入學界前,曾在理律法律事務所、紐約華爾街Sullivan & Cromwell 律師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研究與教學領域為公司企業法、商業契約、金融法、民商法經濟分析等。王教授目前擔任「國際比較法學會」臺灣分會召集人、「亞洲法經濟學學會」會長、「中國比較法學刊」編輯諮詢委員。
汪信君 教授
汪信君教授於1994年自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後,於1996年取得政治大學商學碩士(保險研究所),1998年赴英攻讀法學博士學位,並於2002年取得倫敦大學法學博士(QMC/CCLS)。其代表著作為Reinsurance Regulation-A Contemporary and Comparative Study (Kluwer International 2002),該著作並於2005年為美國風險與保險學會(ARIA)評選為2005年度保險專書獎(Kulp-Wright Book Award)。於2016年以E-Commerce and Distribution of Insurance Products一文,收錄由Springer出版The "Dematerialized" Insurance-Distance Selling and Cyber Risks from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一書。其研究領域為保險法、保險監理、金融市場管制。目前研究方向主要在於保險業清償能力監理與系統風險、行為經濟學與保險商品管制、未成年人死亡保險、保險科技創新與監理、動力車輛自動駕駛發展與道路交通事故相關保險機制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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