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具學術水準的法學刊物之一
1971年,王澤鑑系主任獲得亞洲學會的贊助,創辦了「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通稱為「臺大法學論叢」。創立的目的在追求進一步提升學術水準。為達此目的,則有賴於眾多針對各個特定議題為深入探討的論文。「臺大法學論叢」提供了這樣的園地使論文的寫作與發表常態化、制度化。
由於所有教師的鼎力支持,稿源穩定,學術信譽逐漸建立,臺大法律系教師以外的稿件也紛紛湧入。原本是一年兩期,自 1995 年 10 月第二十五卷開始,改為一年四期,從2001年 1 月的第三十卷第一期起,再調整為一年六期,目前自 2007 年第三十六卷第一期起恢復為一年四期,每三、六、九、十二月出刊。歷經三十個年頭,臺大法學論叢始終是臺灣法學界學術水準最高的期刊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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