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網址: http://bit.ly/2qQCoQZ
時間: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9:10-16:0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法1304 (A會場)、法1402 (B會場)
主辦: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活動聯絡人:刑事法中心助理 林奕延 ntucrime@gmail.com
A會場上午場9:10-12:00 | ||||
9:10-9:20 | 入場 | |||
9:20-9:30 | 開場致詞 主持人 王皇玉 教授 | |||
主持人
王皇玉 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9:30-10:00 | 安真慧 | 林俊儒 | 女性主義觀點下的妨害性自主--再論違背意願 | |
10:00-10:30 | 林立群 | 宋威紅 | 日本一部緩刑制度下藥物依賴者之更生保護 | |
10:30-11:00 | 劉穎嫻 | 李昕陽 | 兒童虐待之刑事規制 | |
11:00-11:30 | 宋威紅 | 林立群 | 問題解決型法庭的發展與檢討 | |
11:30-12:00 | 總評:王皇玉 教授 | |||
A會場下午場13:20-16:00 | ||||
13:20-13:30 | 入場 | |||
主持人
謝煜偉 副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13:30-14:00 | 朱庭儀 | 黃一鳴 | 犯罪所得沒收之第三人程序參與—我國在「不延宕本案程序」上之斷裂 | |
14:00-14:30 | 黃一鳴 | 朱庭儀 | 歐洲人權法院對溯及既往禁止原則之適用及操作標準 | |
14:30-15:00 | 張益昌 | 張子龍 | 刑法第144條之研究— 以保護法益為中心 | |
15:00-15:30 | 侯憶萍 | 黃奕欣 | 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研究— 以陪審制與參審制之比較為中心 | |
15:30-16:00 | 總評與閉幕致詞:謝煜偉 副教授 |
B會場上午場9:10-12:00 | ||||
9:10-9:20 | 入場 | |||
9:20-9:30 | 開場致詞 主持人 周漾沂 副教授 | |||
主持人
周漾沂 副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9:30-10:00 | 劉興邦 | 陳淑雲 | 刑法沒收新制之評析 | |
10:00-10:30 | 潘佳苡 | 林奕延 | 刑法個人責任主義之反思—從主體性、自我概念的解構談起 | |
10:30-11:00 | 陳淑雲 | 劉興邦 | 新法觀點之食安沒收 | |
11:00-11:30 | 吳心嵐 | 蔡承翰 | 加工自殺罪之相關立法探討 | |
11:30-12:00 | 總評:周漾沂 副教授 | |||
B會場下午場13:20-16:00 | ||||
13:20-13:30 | 入場 | |||
主持人
薛智仁 副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13:30-14:00 | 蔡承翰 | 吳心嵐 | 再審新思維— 從加拿大談起 | |
14:00-14:30 | 蔡承諭 | 牟芮君 | 類似詐欺罪 | |
14:30-15:00 | 柯晨皓 | 周慶昌 | 論風險社會與台灣刑法重刑化現象之連動 | |
15:00-15:30 | 唐子堯 | 牟芮君 | 尊嚴死於我國法之研究 | |
15:30-16:00 | 總評與閉幕致詞:薛智仁 副教授 |
主辦單位:臺大法律學院刑法中心
時間:2017年3月6日下午3:30至5:30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第一會議室
主講人:Prof. Dr. Mark Zöller(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院)
口譯人:薛智仁副教授(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與談人:王效文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吳俊毅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許恒達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古承宗副教授(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可抵大學及碩博演講學習時數
簡介:
臺大法律學院刑法中心將於三月六日(一)下午3:30-5:30於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舉辦一場學術演講。主講人為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院教授Prof. Dr. Mark Zöller,他同時是德國恐怖主義刑法專家。此次演講題目為「以刑法對抗恐怖主義–從恐怖組織到資恐的入罪化」,並邀請王效文、吳俊毅、許恒達與古承宗教授與談。
自從2001年的美國911恐怖攻擊之後,德國立法者陸續增訂一系列新的犯罪構成要件圍堵恐怖主義,這些犯罪構成要件的特徵便是不斷地將刑罰前置化,構成了對法治國刑法原則的重大挑戰。對臺灣而言,德國恐怖主義刑法的發展,不但有助於理解2016年立法院通過的「資恐防制法」的立法疑義,更重要的是,可以使我們看到德國刑事政策的發展趨勢,在借鏡德國法時能有所反思。
有效且可信的鑑識科學是避免司法誤判的基本要求,美國冤案救援的
Sarah Chu資深科技顧問具有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生物學碩士與史丹佛
2009年,美國國家科學院針對美國鑑識制度提出檢討報告《提升
此次Sarah Chu將向我們分享無辜計畫如何促成司法科學的改善,以及美國司
13:30-14:00 報到
14:00-16:30 演講
16:30-17:00 綜合討論
《提升美國鑑識科學:前進之路》
《刑事法庭的鑑識科學:確保比對方法的科學有效性》
Forensic Science in Criminal Courts: Ensuring Scientific Validity of Feature-Comparison Methods
時間:2015年4月27日(星期三) 8:40-16:30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法1402(A會場)、法1302(B會場)
主辦: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活動聯絡人: 林育賢 ntucrime@gmail.com
A會場上午場8:40-12:00 | ||||
8:40-8:50 | 入場 | |||
8:50-9:00 | 開場致詞 主持人 王皇玉 教授 | |||
主持人王皇玉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9:00-9:30 | 王仕升 | 郭子彰 | 易科罰金制度之檢討 | |
9:30-10:00 | 陳彥蓉 | 張鏡榮 | 英美法財產犯罪-以竊盜、侵占、詐欺為中心 | |
10:00-10:30 | 張鏡榮 | 陳彥蓉 | 身分犯正犯之研究 | |
10:30-11:00 | 郭子彰 | 王仕升 | 現代社會下刑事司法及犯罪控制功能-以我國醉態駕駛及肇事逃逸罪之立法形成及司法判決實務為中心 | |
11:00-11:30 | 林佳漢 | 陳盈睿 | 證券流通市場操縱行為之保護法益 | |
11:30-12:00 | 總評:王皇玉 教授 | |||
A會場下午場13:20-16:30 | ||||
13:20-13:30 | 入場 | |||
主持人謝煜偉助理
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13:30-14:00 | 林若榆 | 李淙源 | 修復性司法之困境 | |
14:00-14:30 | 周靖安 | 李昕陽 | 論妨礙秩序罪章之保護法益 | |
14:30-15:00 | 李淙源 | 周靖安 | 法益、民主與社會─以德國血親性交判決為例 | |
15:00-15:30 | 李昕陽 | 林若榆 | 兒童色情犯罪之保護法益 | |
15:30-16:00 | 李翎瑋 | 羅浩瑋 | 從邊緣歸來—銜接處遇之研究與我國實踐建議 | |
16:00-16:30 | 總評與閉幕致詞:謝煜偉 助理教授 |
B會場上午場9:10-12:30 | ||||
9:10-9:20 | 入場 | |||
9:20-9:30 | 開場致詞 主持人 薛智仁 助理教授 | |||
主持人薛智仁助理
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9:30-10:00 | 何星磊 | 張益昌 | 精神障礙者於刑事司法程序之困境 | |
10:00-10:30 | 胡家瑋 | 張至柔 | 原住民族專業法庭(股)之刑事案件分析-以九間地方法院為例 | |
10:30-11:00 | 蔡正皓 | 林鈺瀅 | 媒體預斷的訴訟上效果 | |
11:00-11:30 | 王晨 | 王彥 | 和誘未成年人罪之研究 | |
11:30-12:00 | 王彥 | 王晨 | 刑法上猥褻概念之再建構 | |
12:00-12:30 | 總評:薛智仁 助理教授 | |||
B會場下午場 13:20-16:30 | ||||
13:20-13:30 | 入場 | |||
主持人周漾沂副教授 | 報告人 | 評論人 | 報告題目 | |
13:30-14:00 | 陳盈睿 | 林佳漢 | 散布猥褻物品罪的保護法益 | |
14:00-14:30 | 邱培慎 | 許哲涵 | 論內線交易罪之主觀要件 | |
14:30-15:00 | 許哲涵 | 邱培慎 | 受刑人之表意自由─ 以美國法為中心 | |
15:00-15:30 | 謝咏儒 | 施孟弦 | 急診科醫師之刑事責任研究—以轉診義務為中心 | |
15:30-16:00 | 林鈺瀅 | 蔡正皓 | 鑑定人之客觀中立性義務 | |
16:00-16:30 | 總評與閉幕致詞:周漾沂 副教授 |
【講 者】:
李茂生 /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講座時間】:
4月23日(六)晚上6:30~9:00
(6點入場,6:30準時開始)
【講座地點】:
台灣大學法學院萬才館一樓階梯教室
位置圖請參考:https://classicsintro.files.wordpress.com/2011/03/map2.jpg
【人數限制】:
150 位
(以網路報名為優先,若有名額可開放現場報名)
【主辦單位】: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共同主辦】: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本課程免費入場】
相關支出歡迎自由樂捐。
【講座說明】:
村上龍在《寂寞國的殺人》的最後寫道:「如果那個十四歲的少年真是兇手,有機會見面的話,我想問問他,當他在寫給警察的挑戰書時,是否認為自己是『透明』的?」。
關於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你我知道的都太少了!
無知,令我們陷入無能為力的恐懼。
無知,令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籠罩著猜忌與懷疑。
對於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你我都有理由去認識它!
邀請您
一同來認識及思考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的成因
一同來設想防止及解決無差別殺人這個事態的方法
報名表連結:https://goo.gl/E5gJAO
各論文發表人需預備報告論文書面資料(篇幅須15000字以上,不超出50頁為度),並自行邀請評論人(碩博士生或專家學者)。請於4/13(三)17:00前將論文書面資料電子檔及評論人姓名系級(單位)寄至上述email,逾期未寄送者將取消報名資格。
如有任何問題請email至ntucrime@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