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1

106年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資訊(大學/碩士)

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設置「106年元大清寒優秀人才獎學金」,相關資訊:
 
一、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碩士班在學學生。
2.前學年平均學業成績及操行達80分以上,並未受記過處分。
3.須提供清寒證明,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免交所得稅、急難證明。
4.該學年已獲其他獎學金者不得再申請。
5.應由各校推薦。
 
二、名額與金額
總名額60名,含高中職、大專院校、碩士班學生組,每名獎學金新台幣20萬元整。各組名額由基金會獎學金審查人員決議分配之。
 
三、申請程序
請有意申請之同學於106年9月18日前,將附檔文件與檢核表所示應檢附資料備齊,送至法律學院辦公室4號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