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8

9/25(一) 美國聯邦鄧肯法官專題演講

時間:925日(星期一)下午15:15-17:15

題目:司法在美國民主制度裡的角色(The Role of the Judiciary in U.S. Democracy )

演講人:Judge Allyson Duncan (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主持人:詹森林大法官

與談人:蘇慧婕助理教授

               Prof.Margaret Lewis

地點:臺大法律學院霖澤館七樓第一會議室

講者Allyson K. Duncan為美國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在美國聯邦法院的實務操作上有豐富的經驗與學識,使其有足夠的知識背景闡述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的實現。法官透過三個美國固有體制的介紹,使聽眾更為貼近美國司法正義。

    正當法律程序層面,美國司法有更為細緻的處理程序,審判程序前遵守罪刑法定原則、米蘭達警告〈有權行使緘默並且請求律師協助的權利〉;審判程序中刑事被告有無罪推定原則、交叉詰問權的適用;審判程序後法庭應對已被定罪的被告人進行判決前調查,且賦予被告最終陳述的權利。

    美國憲法第六及第七修正案中闡明被告有由公正的陪審團迅速公開審判的權利;由陪審團裁決的事實,除非依法否則不得由任何法院重新審查,在在規定陪審團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