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1

110年2月遺失物公告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110年2月遺失物公告

遺失地點:法律系霖澤館、萬才館

遺失時間:109年8月1日至110年1月31日

      認領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每周一到五0900-1200,1330-1700,逾期未認領,本院將統一集中處理

認領地點:霖澤館6樓院辦公室服務台

   認領方式:請持學生證或身份證明文件至服務台確認遺失物後填寫領取資料,並將該遺失物拍照留存

遺失物照片連結網址:https://reurl.cc/L1k67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