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7

法律學院場地停止外借公告

法律學院場地停止外借公告

依據本校109226日通過之「本校有不特定人士參與之室內活動停辦規範」辦理。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之疫情,凡活動地點為

1.「密閉空間」

2.「使用中央空調」

3.「空氣不流通無對外窗」

4.「人與人距離小於1公尺」

以上四項條件之一,該室內活動一律停辦。

因防疫即日起場地停止外借,造成貴單位的困擾,請諒察,共同阻絕疫情並維護大家健康。

法律學院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