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106-2學期研究桌最終分配結果

各位同學好:

附件為「106-2學年度法律學院研究桌座位分配表」,若有問題,再麻煩同學來信告知。

此外,附上「研究室位置分配圖」,供各位同學參考。

  1. 請已喪失研究桌使用資格之同學,將研究桌清空並將鑰匙繳回院辦公室,清空及繳回鑰匙期限將於39(五)下午3屆至,若屆時研究桌尚有未清空物品,院辦將不負保管責任。
  2. 312(一)上午10開始發放鑰匙,請同學攜帶學生證正本至院辦公室(不論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理領取者,皆須出示「申請人」之學生證正本),於登記表格上簽名並領取鑰匙,其後即可開始使用研究室。

請務必詳閱「研究生研究桌分配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23款、第6條、第6條之1等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因本學院研究桌資源有限,請各位同學務必妥善運用!
依管理辦法第4條第1款,研究桌限本人使用;第5條第1項則明文獲配研究桌者,違反前條規定而情節重大者,自發現時起取消使用權限,且於下一學年亦不得申請分配。

請各位同學特別注意,不要違反上開辦法!

法律學院院辦公室 敬啟